IMO國際海事組織
國際海事組織(英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是聯(lián)合國負責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一個專門機構,總部設在英國倫敦。該組織最早成立于1959年1月6日,原名“政府間海事協(xié)商組織”。1982年5月更名為國際海事組織,截止2012年9月,已有171個正式成員。國際海事組織(簡稱IMO)的作用是創(chuàng)建一個監(jiān)管公平和有效的的航運業(yè)框架,普遍采用實施。涵蓋包括船舶設計、施工、設備、人員配備、操作和處理等方面,確保這些方面的安全、環(huán)保、節(jié)能、安全。
內部結構
海上安全委員會(MSC)
MSC是組織的最高技術機構。它由所有成員國組成。海上安全委員會的職能是“組織的范圍內考慮任何事關心導航設備,建筑和設備的船只。此外委員會還需要提供機械執(zhí)行任何職責分配給它的國際海事組織公約或任何義務在其應付的工作可能是分配給它的或在任何國際文書和組織所接受。它還負責考慮并提交建議和指導方針可能采用的安全大會。
海洋環(huán)境保護委員會((MEPC))
由所有成員國、被授權組織的范圍內考慮任何問題與防治船舶污染有關。特別是其關心的是采用和修正案的約定和其他法規(guī)和措施,確保其執(zhí)行。
1985年海洋環(huán)境保護委員會提高到完整的憲法地位。
小組委員會(SC)
小組委員會人為因素、培訓和值班(HTW)
實施國際海事組織儀器小組委員會(III)
小組委員會導航、通信和搜救(NCSR)
污染防治和響應小組委員會(PPR)
船舶設計和施工小組委員會(SDC)
船舶系統(tǒng)和設備小組委員會(SSE)
貨物運輸小組委員會和容器(CCC)。
截止2013國際海事組織下屬成員機構:
散裝液體和氣體(BLG)
危險貨物運輸、固體貨物和容器(DSC)
消防(FP)
無線電通訊和搜索和救援(COMSAR)
安全的導航(資產(chǎn)凈值)
船舶設計和設備(反)
穩(wěn)定和載重線和漁船安全(如今)
標準的培訓和值班(STW)
船旗國實現(xiàn)(FSI))
國際海事法研究所(IMLI)
國際海事法研究所由國際海事組織于1988年成立在馬耳他,確保足夠的海商法專家可以協(xié)助國際海事法的實施和執(zhí)行,更特別,巨大的規(guī)章制度發(fā)達國際海事組織的庇護下,特別是在發(fā)展中國家。研究所提供了適當?shù)暮细窈蜻x人,特別是來自發(fā)展中國家,與高級設施先進的訓練,學習和研究國際海事法。特別強調了國際海事組織通過國際法規(guī)。
海上安全
國際海事組織也開發(fā)和采用國際海員碰撞法規(guī)和全球標準,以及相關的國際公約和法規(guī)搜救、國際海上交通的便利,載重線,危險貨物運輸和噸位丈量。
全面強制安全制度國際航運于2004年7月1日生效體現(xiàn)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安全代碼(isp代碼),其中包含詳細的安全相關要求政府、港口當局和航運公司在一個強制性的部分(部分),連同一系列指南如何滿足這些需求,非強制性部分(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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